我被他收买了,用一顿酒。我恨我自己的同理心。
他说他爱白若兰,即便抚摸她,早已与左手抚摸右手无异,即便和她干过成千上百次,拥抱接吻早就没了激情,可他知道,平静生活里的离不开就是爱。
我说爱之所以自古被歌颂,是因为它纯净。你少他妈贴金。
“如果纯净的爱是每个人都拥有的,那又何必歌颂。”他用力将啤酒罐一捏,往外一甩。“我拥有的就是最烂俗最恶俗最不堪的爱,又如何,我离不开她。你不要用你的你们的来定义我的。”
我知他在胡扯,在为自己强词,怔怔呆饮片刻酒,呢喃道,“为什么啊?为什么啊?”不是好好的吗?他们一起走过了桀骜不服输的初恋,细腻美好,而后贪图新鲜,双双越轨,可开始新生活又割舍不下,开诚布公重归于好,为什么还要玩儿呢?
“你不是说玩腻了吗?不是说女人都一样,没一个比得上白若兰给你的刺激吗?”说完我又想到了另一层,“还是当时说这话时,你在追她,所以这么说?”
我抛出最后一个问句,眼睛里都噙泪了。
女人真愚蠢,又他妈为别人的故事流自己的眼泪,可我真难受,就觉得自己的好哥们又重蹈覆辙、不好好过日子了,女性朋友的长跑男友又他妈出轨了。
而我一个单身狗,在为爱情流眼泪。
公孙与白若兰的感情质变在一次久别重逢,白若兰酒后喝高提出了分手,原话是这样的——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