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斯身上酸痛地厉害,以至于还没能睡着,听到他说话下意识回怼过去:“遇到你之前我也不这样。”
闻其咎能听懂他想说什么,无非是自己将人宠成这副模样,所以要认账。
不想认帐的下场就是现在这样,同处一个房间兰斯仍不放心,戴在两人手上的锁链静静隐匿着。
他在想一小时前,是怀着怎样的心情从兰斯体内退出来,又是如何抖着手,怀着恐惧和惶恐平息欲望交加的。
那么就又绕回了最初,他为什么这么迫切的想走呢。
要说没有自由,以前在辛迪加也没有。
要说没有感情,以前和兰斯在一起的时候也没有感情,这么多年不是就这么过下去了吗。
可为什么、闻其咎想不通的是,他为什么只能将存在的意义,着重描写在他者身上呢。
生为辛迪加,爱为兰斯,闻其咎在这其中,扮演的究竟是一个什么角色?
他究竟,重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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