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珩见她朝自己看过来,以为她要像上辈子一样歇斯底里大喊大叫了,没想到,她只是可怜巴巴的说:“我好冷,脚都冷得没知觉了,萧珩,你去给我打点热水好不好?我想泡脚。”

        余甜甜真的很冷,现在季节是冬天,且是南方的冬天!像北方的话,冬天有炕,烧了炕的话炕上会很热和。

        可南方,根本就没有炕这个东西。南方的冬天大多是湿冷的,尤其是今天下了雨,空气中那种湿冷的味道更重。

        余甜甜坐在床上,床上的被子很薄,且估计盖了不少年头了。被子盖在身上感觉都没有啥温度,她的身子依旧很冷,尤其是脚,冷得都好似成冰块儿了。

        她其实想泡个热水澡的,但这里是70年代的农村,想泡澡,根本就没那条件。所以她只能降低要求,只想着泡个脚就好。泡了脚,脚上暖和了,身上应该也能暖和不少。

        而萧珩虽然是个小傻子,可只要不是太繁琐太复杂的活儿,他是可以干的,而且有些活儿他还能干得很好。就像原书里,女配指使他去摸鸟蛋,他每天都能摸回来好几个。而别人去摸的话,半个都摸不到。

        是的,她穿书了,穿进一本年代文中,成了同名同姓的炮灰女配。这女配原本是男主的未婚妻,可男主一家觉得她八字不好,和男主的八字相冲,便和女配的家人商量,让她嫁给了男主的弟弟萧珩。

        萧珩是个傻子,女配嫁给他后,没少欺负他。大冬天的叫他睡地上,连点盖的东西都不给他。下雪天叫他去山上摸鸟蛋,即使他从树上掉下来受伤了,也依旧叫他去。摸不回鸟蛋就掐他,将他掐得浑身青紫。

        当时看书的时候她就特别心疼这个小傻子,尤其是后面女配还在大冬天的将他推进河里面,让他在河里面淹死,她就更加心疼了。

        她当时还在评论区留言,说女配太恶毒了,就算不喜欢傻子,也不能这样害人性命。

        结果谁知道,一觉醒来,她竟然成了这个恶毒的女配,成了这个小傻子的媳妇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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