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朗想了想,“唐泽社长,您这方面的经验比较丰富,您觉得怎么约定比较合适?”
唐泽一雄伸出两根手指,“两种方案。
第一种方案,版权折算成相应的投资金额,这个是不变的,而后根据总投资金额占比,来分配最终的利益。
第二种方案,可以先约定一个占股比例和总投资金额范围,比如说7亿到10亿日元之间,只要总投资没有超出这个范围,占股比例不变。
李老师,您觉得哪个方案更合适?”
李朗拿着笔将两种方案记下,思索了片刻,“如果是第一种,我的野蛮女友的电影版权能折算多少投资金额?”
唐泽一雄道,“7千万日元。”
“太少了,至少一亿日元。”李朗哭穷道,“虽说版权在我手里,但出售版权后杂志社同样享有利益分成。
我剩不下太多钱。”
唐泽一雄可不相信李朗的鬼话,李朗既然能保留版权,在利益分成方面肯定占大头。
“八千万日元,最多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