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单独服务某一个包厢,只是简单的搬运工。而且这种搬运工还需要长的凑合,力气也要有。我确实不丑,而且几个月没有下地,吃的多了一点,皮肤看起来状态不错。
那天我照常上班,消费的人很多,我们忙的脚打后脑勺。
这些饭店的摆盘很复杂,还很笨重,当我把一个放着霸王蟹的巨大陶瓷盘放到饭桌上,抬眼看见宋羚望着我。
我紧接着又上了几道菜,菜不是很多,五六口人,应该是家宴。
“您好先生,菜上齐了,请您过目一下。”我把消费凭条递给宋羚。
他扫了一眼,说:“好。”
我们退了出去。
宋羚今天穿着白色的衬衫,我想他更加适合黑色,能让人抓狂。
于是在这之后的第二天我就接到了去他家打扫卫生的订单。
我学会坐地铁了,坐到终点站再步行三十分钟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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