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卫的真实身份,已经呼之欲出,只是不知道像他这样的过江勐龙,为啥要窝在九龙城寨这样的苦地方受罪。

        杜蔚国今天穿了一件Barbour的海军蓝连帽防水长身风衣,又酷又飒,这衣服,据说还是鹰国皇家御用的奢侈品牌。

        由此可见,鹰国皇室的眼光也就那么回事吧,切,狗屁的奢侈品啊,说白了,不就是一件雨衣吗?

        杜蔚国收回目光,扔掉烟头,扣上风帽,顶着小雨,踩着积水,朝着前方的城寨大步流星的行去。

        距离城寨大概还有200米左右的地方,杜蔚国突然停住了脚步,因为心中突兀的地升起了一丝危机感,指向还非常清晰,就是他心口的位置。

        哦豁~

        杜蔚国的嘴角一咧,无声的笑了,自己这是已经被准星给套死了,目标直指心脏要害,典型的部队风格。

        爆头,听起来虽然牛皮,实际上操作的难度极大,极易失手,但凡部队培养出来的神枪手,第一优先的打击目标,都是胸膛和躯干。

        由此可见,就算霍卫的能力远超普通神枪手,完全可以做到弹无虚发,指哪打哪,但是军中的惯性却依然未变。

        汤姆逊冲锋枪的极限射程是200米,超过了这个距离,谁特么也控制不了弹道轨迹,但是霍卫的极限应该远不止于此。

        “嗯,能夜视,眼力和准头也都不错,确实是和白渐差不多是一个水准,不过,这位老哥的脾气可是挺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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