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也不完全是。

        常规人寿或者财产保险合同,是以投保人缴费额度,以及投保年限来计算出最大赔付额度。如果中途被保人或者资产出现合同中所遭受的意外,保险公司就会按照合同条款来进行赔付。

        但如果在中途被保标的无任何意外,那么投保人每一年的保费就等于白交了。

        可以说,在一份常规保单中,被保人或者资产就是那个标的物。

        履约完成后,不管投保人缴了多少保费,只要被保标的物无合同中出现的意外损失,保费就完全归属于保险公司所有。

        也有点类似于证券、期货、外汇期权合约,而这个标的物,无非是泰国房地产市场。

        可以通过这个合约无需与实物相关联的协议,使得买卖双方交易数量可以脱离实物量而无限倍增。

        第一资本给出的这份合同文本,就相当于为泰国房产投资买了一份保值保险的加权期权合约。

        如果房屋价值上涨,第一资本所缴纳的保费就等于白白打了水漂。只有当房屋价值下降时,第一资本才能以此获益。

        这份合约跟保险合同相似的一点,就在于银行承担着类似保险公司的履约职责。

        投保赔付比例,是一份保单中的重要参数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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