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修改意见主要集中在会员的权利和义务上,而权利又主要集中在会员加盟和退出的门槛上。
孙泽生为了能够拉拢更多的盟友,在章程草案中,对会员单位加盟和退出的门槛都设置的比较低。他搞友盟风投的目的又不是为了赚钱,更多的是组建一个利益共同体。
但是美国时间基金会、h私募基金等会员单位,他们的主要目的却是为了赚钱,没有好处的事情,谁干呀?
孙泽生的目的和其他会员企业的目的有着明显的冲突,他们要求修改相关的条款,也就不难理解了。
孙泽生一开始的设计是低门槛原则。
具体一点讲,就是不管什么企业和公司,愿意加盟友盟风投的话,可以随时提出申请,并且签署声明,愿意遵守友盟风投的章程,就可以成为会员单位。至于退出,就更简单了,就是不管是哪家会员单位,在任何时候,都可以申请退出,而且只要提出申请,就视为已经退出了友盟风投。
孙泽生拟定的章程草案中,唯一算得上严厉的条款,就是他一周前,跟李子峰他们说过的,只要是退出了友盟风投,就失去了再次加入友盟风投的资格。
对会员单位拥有的这方面的权利,李子峰、尹晨娣等人一致表示,要求修改。经过了一番激烈的讨论,最后条文发生了重大的改变。
孙泽生、乔治?史密斯、李子峰所代表的美国时间基金会等会员单位为友盟风投的发起成立人,任何后来的公司想加入友盟风投,必须要有至少一个发起成立人进行推荐,之后,需要对被推荐的单位进行表决,需要有一半以上的发起成立人同意、超过三分之二多数的股权同意,被推荐的单位才能够加入。
至于退出,孙泽生提出的退出条款,基本上得到了保留。但是对于推出之后的会员单位是否能够再次加入,与会者发生了激烈的争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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