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煜看她吃的差不多,“再去逛逛吗?”

        晨希摇头。

        还要回去把衣服都收拾好,明天就要去报道。

        时间紧急,还是早点回去。

        结账的时候晨希看到荀煜的账单,觉得一切都情有可原。毕竟人均快100英镑的店铺,如果再不好吃,它应该早在八百年前就倒闭。

        两人出来后十指紧扣,餐厅出来的街道人并不是很多,在快要到晨希住宿街区时,人群密度开始增大。街上往来的都是异乡面孔,语言也不再是熟悉的音调,晨希突然有一点沮丧,一想到荀煜也要走,她好像已经开始感觉到异乡的孤独。

        回去后可能是晨希有史以来最为黏人的时刻,她主动坐在荀煜大腿上,又双手搂着他的脖子,整个人面对面靠在他颈边。

        他后天一早的飞机离开。

        荀煜感受到她难得的主动与缠绵,m0着怀里的人的发丝,耐心的安慰她,“我会经常过来的。”

        说到底,晨希也不过是个二十多一点的nV孩,初出校园也没两年。从小到大都和亲人离得很近,这是第一次,远隔万里。

        荀煜b她年长,在国外呆了快十年,他很明白某个时刻突然袭来的无助孤独感,他怕她一个人在这边不适应,不习惯。

        但是他没办法长久在这边,他有自己的事情要做。

        听闻荀煜的话后,晨希乖巧的在他脖子处回声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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